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,切实保障教学科研环境安全稳定,12月19日,院长梅掌荣带队,对15#、16#号学院楼实验室和南太湖实训中心21A#、21B#楼实验室等重点区域进行安全管理专项检查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、实验教学中心技术人员参加检查。


检查内容涵盖危化品存储管理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、消防设施有效性、大功率设备安全以及实验室的用电用水基础安全等,确保不留死角、不存盲区。检查过程中,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、台账核对等方式,发现部分实验室存在用电不规范、化学试剂存放不规范、部分设备缺少安全操作规程等问题。针对隐患,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,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,要求相关实验室立行立改,并建立整改跟踪机制,确保闭环管理。
学院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,持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,深化部门协同联动,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,为教学科研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屏障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