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办、中心:
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,激发广大教师干事创业活力,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,经研究,拟开展内设中层干部选聘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职位设置
综合办公室、教学与科研办公室、学生工作办公室干部由学校统一选聘。计算机系和电子系分别设主任1名、副主任2名(其中1名可由系教工支部书记兼任),实验教学中心设主任1名,服务地方办公室设主任1名,分工会设主席(代)1名(附件1)。
二、任职条件与任职资格
(一)任职条件
1.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能用马克思主义立场、观点、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。
2. 具有胜任内设机构相关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,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,遵守学校、学院各项规章制度。
3. 具有较强的领导、管理和服务能力,具有大局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。
4.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教育事业,坚持原则、敢于担当、维护团结、勤勉尽责,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,实绩突出。
5. 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,坚持立德树人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恪守职业道德,严于律己、清正廉洁、为人师表,群众基础好。
(二)任职资格
1. 担任系主任、副主任的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、研究生学历、中级及以上职称。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工作年限和职称可不受此限制。
2. 担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、服务地方办公室主任、分工会主席(代)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。
3. 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。
4. 具备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。
三、选聘办法与程序
1. 选聘办法:内设中层干部选聘工作采取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。民主推荐由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,由全体教职工进行不记名推荐;个人自荐需填写自荐表。本人不自荐的一般不作为学院内设中层干部选聘对象;确因工作需要的,由学院党委征询本人意愿同意后填写自荐表。
2. 选聘程序:在推荐、自荐基础上,学院党委根据群众公认和工作需要原则确定各岗位中层干部人选,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公布。因工作需要,可设主持工作副职。被选聘的分工会主席(代)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全体教职工要本着对学院、学科专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,按学院党委要求和部署进行推荐。
2.民主推荐会时间另行通知,会上填写《电子信息学院内设中层干部推荐表》(附件2);有自荐意愿的教职工填写《电子信息学院内设中层干部自荐表》(附件3),并于规定截止日期前交综合办公室。
附件:1. 电子信息学院内设中层干部职数设置.docx
中共湖州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委员会
2022年8月19日